上海物流发展的历程
发布时间:2023-06-21 点击:309
第一阶段(1949年-1978年):“储”与“运”组合
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,国家对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资料(消费品)实行计划生产、计划分配和计划供应。与这种“统购统销”的流通体制相适应,国家各相关部门自成体系,按中央统一下达的计划,对本系统的物品进行统一的储存和运输,从而形成了国有储运企业(含仓储、运输企业)一统物流天下的局面,尤其是仓储设施,基本上集中在商业、粮食、物资、代销和外贸5个流通系统。
这一时期的物流表现为“储运”,国有储运企业成为物流的主体力量。分散在各流通系统的储运企业,主要为本系统中的各级批发企业的经销、代销活动服务,其业务活动基本上表现为传统的储存、运输及简单的包装与流通加工。严格地说,这样的单一性活动还不是现代意义的“物流”。
第二阶段(1978年-2000年):创新发展社会化物流服务
在改革开放以后,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迫切需要提升物流业服务水平与保障能力。商业、物资等行业主管部门。积极借鉴美国德国、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物流发展成功经验,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,组织开展理论研究、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,引导传统储运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,推动传统储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。
1992年5月,原商业部印发《关于商品物流(配送)中心发展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商业储运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发展物流中心、配送中心,并对上海、广东等地的部分商业储运企业进行试点;原物资部也在同期组织物资代理与加工配送试点。
1995年8月,原国内贸易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商业物资储运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储运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,是逐步建立与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的,以专业化、社会化、现代化、国际化为特征的储运体系。
在这一阶段,储运企业从行业自身特点与优势出发调整经营方向,储运主业不断加强与发展,物流功能进一步完善,并逐步向现代物流(配送)中心发展。
一是在仓储方面,坚持贯彻“四好”标准,保证商品储存的安全与质量,仓租水平大幅提升;二是在运输方面,充分利用商业系统中转运输网络,开展“一条龙”运输及综合配套服务,或是将汽车队与铁路及集装箱运输紧密结合,发挥综合运输效率,或是在全国主要交通要地设立配货点,发展全国或区域性的公路网络运输;三是在物流(配送)方面,广东、云南、北京、湖北、上海等地商业储运公司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办了商品代理与配送业务,配送的品种不断增加,辐射面不断扩大,初步显示了储运企业开展社会化商品配送的优势与潜力。
第三阶段(2000年-2010年):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
新世纪开始,物流业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,国家加强对物流业的发展规划,物流政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,我国现代物流业步入快速发展轨道。
2000年,我国“十五”物流发展总目标正式确立;2001年,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印发《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》;2004年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出台《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》。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,规划建设物流园区、物流中心、配送中心,有效地促进了各种物流功能和要素的集成与整合。
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,相关企业积极参与,转型或创新发展现代意义的物流业务,我国物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,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,民营物流企业与外资、中外合资物流企业快速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,涌现出一批现代化的物流中心、配送中心,区域性物流网络逐步形成。这一阶段,我国物流行业呈现出可持续发展的态势。
第四阶段(2010年—目前)物流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
2011年国务院办公斤印发《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》,提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等具体措施;2012年,商务部发布《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》,引导仓储企业由传统仓储中心向多功能、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;2016年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(2016-2018年)》。2019年2月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》出台构建高质量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等措施,以巩固物流降本增效成果,增强物流企业活力,提升行业效率效益水平畅通物流全链条运行。